“今年是省生态县创建的关键年,但从生态办前期督查的情况看,还有不少责任单位、不少任务未按推进计划实施,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计划进度,请有关乡镇和责任部门认真逐一对照通报情况,抓紧按推进要求倒排时间,奋力赶上,确保完成,不拖创建工作后腿。”这是6月12日桐庐县县长陈国妹同志在第74号抄告单中,对生态办前期督查情况进行的批示。
今年是桐庐县生态县创建工作的冲刺年,县十一五规划确定在2010年基本建成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,省级生态县创建是创国家级生态县的入场券,也是省、市政府对我县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为确保全面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,根据杭州市目标责任书下达的要求,对照省级生态县创建指标,并结合我县生态创建工作实际,县生态办梳理出今年生态创建工作80项任务,由县委、县政府两办印发《2008年桐庐生态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》(县委办[2008]34号)实施。在3月7日三大国策会议上陈国妹县长与各乡镇(街道)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定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。
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按期完成,在下达《2008年桐庐生态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》的基础上,根据县生态领导小组意见,县生态办又及时从80项工作任务中梳理出重点、难点工作24项,要求各责任单位制定倒排计划。县府办下发抄告单,将倒排工作推进计划抄告给各相关单位,并要求县生态办按照推进计划对涉及乡镇、部门开展跟踪服务和督查,就任务完成情况定期上报,对存在的问题倒排日期,限期解决,以提高重点任务的督查效率。同时,根据县生态办上报的情况,县政府利用政务通报平台对工作不力、行动迟缓、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予以督办。通过倒逼强督查的有力措施,使各项创建任务扎实推进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任务。 |